王洛宾后人起诉汪苏泷侵权,这起侵权案谁的赢面更大一些
王洛宾后人的赢面更大一些,因为汪苏泷确实侵权了,当然这个并不是故意的。王洛宾后人起诉汪苏泷侵权
1、这事儿起因是汪苏泷在综艺节目《天赐的声音》里唱了王洛宾改编的经典民歌《康定情歌》,但没拿到授权,王洛宾的后人(儿子王海成一方)觉得这侵犯了著作权,直接把他和节目方告上了法院。
2、王洛宾虽然不是原民歌创作者,但他通过整理、改编和编曲,拥有这些作品的版权,按照法律,商用表演得先拿到许可,而汪苏泷团队显然没走这个流程。
3、汪苏泷这边也挺刚,回应说当时是节目组负责版权沟通,自己只是受邀表演,但版权方可不管内部怎么分工,谁公开用了谁就得负责——所以被告一点不冤。
4、这类纠纷在音乐圈特别常见,老艺术家的后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,之前《牡丹汗》《在那遥远的地方》也闹过类似官司,说白了就是尊重版权和付费使用的问题。
5、目前案子还没判,但大概率会和解或者赔钱,毕竟汪苏泷和平台都不差钱,但这事也给翻唱歌手提了个醒:老歌不是想唱就能唱,版权雷区得绕行。
相关问题解答
1、这事儿到底咋回事啊?
简单说就是汪苏泷在《我是唱作人》节目里唱了王洛宾的经典老歌《康定情歌》,但没跟版权方打招呼,王洛宾后人(实际是版权管理公司)觉得他侵权了,直接告上法庭,要求赔钱和公开道歉。
2、汪苏泷为啥不算“合理使用”啊?
虽然节目是综艺,但背后有商业利益啊!电视台和平台靠广告和会员赚钱,汪苏泷表演也算商业用途,法律上的“合理使用”通常指教学、研究或者非盈利场合,这种明晃晃赚钱的演出,不打招呼直接用肯定踩雷了。
3、谁的赢面更大?法律咋规定的?
从现有著作权法看,王洛宾后人赢面大,因为版权保护期是作者死后50年,王洛宾1996年去世,现在还在保护期内,汪苏泷团队如果没拿到授权就改编演唱,确实理亏,除非他们能证明之前有授权或者符合“法定许可”(比如付过钱但没联系到权利人),但目前看挺难。
4、汪苏泷团队会怎么应对?
大概率会尝试和解,比如补授权费、私下赔偿,如果硬刚,可能扯皮“编曲是否算原创”或者“节目方责任”(比如甩锅给节目组没处理好版权),但舆论压力大,拖久了反而败好感,估计最后会认栽掏钱息事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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